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,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《关于印发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豫教财〔2019〕84 号)要求,结合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等相关文件,经学生自愿申请、班级认定小组民主评议、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审核,现对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和认定等级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2023年9月4日—2023年9月10日。请广大师生监督,如有异议,请于9月10日到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。电话0376-3011603
外国语学院
2023年9月5日
附:2023-2024学年外国语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示名单